请假政策
管家
人力资源副总裁
类别
人力资源
生效日期
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
最后一次内容更新
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
目的
向员工和主管提供信息和流程,以便及时一致地做出要求和决定.
政策
员工可以根据谈判协议和/或相关的联邦和州法律(病假)休假, 陪审员的义务, 等.). 本政策不包括个人或休假的请求,除非它与上述休假之一一起使用.
责任
员工
- 尽快(向主管)提出休假请求.
- 提供医疗证明以证明休假(如适用).
- 在休假前、休假期间和休假后与主管和人力资源办公室沟通.
主管
- 请假时通知人力资源部.
- 回答员工关于休假的问题,如果不确定答案,请咨询人力资源部.
- 在休假前、休假期间和休假后与员工和人力资源办公室沟通.
人力资源办事处
- 向员工提供与他们的要求有关的信息,以及福利可能受到的影响.
- 与主管协商后,确定请求的状态.
- 通知员工决定.
- 在休假前、休假期间和休假后与员工和主管沟通.
工资
- 适当地留出代码时间.
参考文献
议价协议及计划:
明尼苏达州立系统人力资源部